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_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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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是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主要负责国税系统人事管理工作。人事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税务系统人事制度,组织实施税务系统按照干部的人事编制工作。管理权限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承担相关干部的任免、调配、考核和奖惩,办理出国政治审查事宜,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等。

人事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人事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国税系统人事制度,组织实施国税系统人事编制工作。提出省地税局局长任免意见,组织实施税制思路。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务工作的直属机构。其前身是局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于1950年,1988年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 1993年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详情见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系统的机构设置分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州税务总局。

人事司是总局内设机构,正处级为正厅级。

办公室、制度办公室、业务办公室、分配办公室、基层办公室、工资办公室、监察办公室、公务员办公室、巡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下设巡视工作办公室,隶属人事部。

4、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晋升专职人员的候选人。经国家税务总局研究确定后,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将组织对晋升候选人进行考察。晋升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及副省、市国家税务局副总经济师、会计师。局局长人选一般由所在省、地区、市国家税务局研究确定,或者由各省、地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人选。

国家税务总局下设以下14个司局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 1.办公厅2.政策法规司3.商品和服务税司4.所得税司5.财产和行为税司6.国际税务部门港澳台办公室7. 收入计划与核算部8 税务服务部9 征收与科技发展部10 大型企业税务管理部11 稽查局12 财务管理部13 稽查内审部14 人事部其他,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机关专业参考目录为2022年11月8日发布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报考税务系统公务员时,考生专业同时属于不同专业类别的,所有相关专业类别均可报考。例如,考生“经济统计”专业可以申请“经济学”职位或“统计”职位。税务局需要什么专业?税务局要求的专业包括会计和审计。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职务包括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审计师以及直属机构主任、副主任,具体如下: 1.办公厅2.政策法规司3.商品和服务税处4.所得税处5.财产与行为税处6.国际税务处7.收益规划与核算处8.税务服务处9.征收管理与技术开发处。

王军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河南商丘人,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税务总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部党委组织部。负责基层联络点全面工作,担任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现在高层领导的直接参与上。总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钱冠林兼任党校校长,党员人事部部长董志林担任第一副校长领导行政和行政部门经常参加学校的各种重要培训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的授课、与学生的交流等。他们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得到了总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怀。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务工作的直属机构。其前身是局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于1950年,1988年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 1993年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13个。局级第一办公厅负责公文、电子文件和重要会议文件的保密和保护。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三名工作人员进行解聘。具体细节如下。杨江龙任董事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试用期一年。

第十一条参加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规定》规定的条件。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由总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委托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向当地人事主管部门评审。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由职改部门对中级岗位资格进行考核。

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房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配送处,邮政编码,电话:01098。自发或其他快递公司派送不接受资质审核。请在邮件中注明候选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位代码。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同页复印件。 2、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

第七条税收筹划司负责税收筹划管理,税务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分析汇总,负责纳税人申报及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统一核算,组织检查税款收支情况,负责进行税源资料调查测算,对重点税源进行税收分析、监控。负责税务信息调查。负责税票管理工作。八、税务服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服务的综合职能部门。

考生须于2017年2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房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部署办公室,邮编,电话:01007,以获得资格不接受本人或快递公司受理复查。 1. 个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3. 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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