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
确定实施六项减税政策
具体来说
“1+4+6”组成的一系列减税政策税务总局:近三年为个体户减税降费
那么问题来了税务总局:近三年为个体户减税降费
什么是“1+4+6”?
看这里
再具体一点
“1+4+6”是这样的
“1”指简化增值税税率政策;
“4”是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政策试点、天使投资个人,推广个人所得税前商业健康保险。试点扣除等4项所得税减免新政策;
“6”是指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免征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免征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实行增值税抵扣。退伍军人创业就业增值税抵扣、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增值税免税等6项延伸减税政策。
理解“1+4+6”
小编来给大家展示一下
具体减税政策有哪些?
减税政策? 1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根据国务院第税务总局:近三年为个体户减税降费号决定,5月2日税务总局:近三年为个体户减税降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制定下发《关于提高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管理办法》(财税[2017]34号)税务总局:近三年为个体户减税降费号,明确了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
原政策:
企业进行研究开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规定实际扣除额的50%当年发生的,应当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财税[2015]119号)
新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按实际扣除额按照规定扣除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实际金额的75%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上述期间内摊销。
减税政策? 2
风险投资公司和个人天使投资人税收政策试点
投资扣除税收优惠首次扩大到个人投资者。
这是个人所得税优惠领域的一次全新的政策尝试
企业所得税部分:
一、政策内容
(一)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2年(24个月,下同)的,可在股权当年扣除投资金额的70%举办2年。法人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不足扣除的,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二)合伙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满2年的,法定合伙人可以按照其在初创型科技企业投资额的70%抵减其法定合伙人的份额。合伙制风险投资企业。收入;本年度不足扣除的,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尖端:
1、两年是指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对初创型科技企业实缴投资两年。投资时间自初创科技企业接受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
2、投资金额根据风险投资公司或个人天使投资人对初创科技企业的实际投资金额确定。
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的合伙人对创业型科技企业的投资额,按照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对创业型科技企业的实际投资额和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合伙协议规定的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出资比例按照合伙人在完成投资当年年末对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的实收出资占全体合伙人实收出资总额的比例计算。伙伴。
3、法人合伙人投资多个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的,可扣除的投资额和取得的收入可以合并计算。当年度扣除不足的,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扣除;本年度扣除后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备案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风险投资企业
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申报年度优惠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登记表》及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发展改革或证券监管部门出具的年度证明材料复印件。件。同时,应保留文件要求的相关信息备查。
(二)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及其法定合伙人
1、合伙创业投资企业法定合伙人符合优惠条件的,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应在投资当年终了后3个月内向合伙创业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初创科技企业两年及收益分配当年。提交《合伙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收益分配明细表》。
2、法人合伙人申报年度优惠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同时,法定合伙人投资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时间、出资额、投资比例、分配比例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收益分配明细表》经合伙创业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验收后的《创业投资企业》。表格”等相关信息留存备查。其他留存备查信息与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相同。
个人所得税部分:
一、政策内容
有限合伙风险投资公司个人合伙人和个人天使投资人参股
投资方式为直接投资初创科技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投资金额的70%享受投资加计扣除和减税政策。
尖端:
(一)合伙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享受的政策要点:
1、营业收入的计算:计算方法与其他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营业收入的计算方法一致。
2、个人合伙人可扣除的投资额计算方式:合伙创投公司投资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企业的投资额70%个人合伙人实收出资比例
3、实收出资比例的计算:按照创投合伙企业投资后两年期末个人实收出资占全体合伙人实收出资总额的比例计算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企业。
(二)天使投资人个人享受政策要点:
1、扣除时机:个人天使投资人转让初创科技公司股权时,可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2、扣除对象:股权转让收入。
3、扣除期限:至初创科技企业股权转让完成为止。 (特殊情况:企业被注销、清算)
4.已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企业未抵扣的投资额,可在个人天使投资人自转让其他初创科技企业股权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注销和清算。
二、备案程序及要求
(一)合伙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扣除优惠办理:备案+报告
备案: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投资扣除备案。
报告:风险投资合伙企业必须在投资两年后的每个纳税年度完成报告程序。个人合伙人在报税时必须申请投资扣除。
(二)天使投资人个人投资扣除折扣办理:备案+申报+登记
备案:投资初创科技企业满24个月后的次月15日内,公司与初创科技企业共同向主管初创科技的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如果多次投资同一初创科技企业,应分阶段注册。
申报:转让非上市初创科技企业股权的,应在股权转让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投资扣除情况。提交纳税申报表时申请投资扣除。
登记:被投资企业个人股东发生变更或个人股东持有的股权发生变动的,应提交载有股东变动情况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信息表(表A)》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个人天使投资人投资的初创科技企业发生注销或清算的,应及时持《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扣除投资登记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减税政策?三
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在全国落地
商业健康保险:遵循“保障第一、定价合理、收支平衡、保本薄利”的原则。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是专门设计的保本低利、惠及民生的保险产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半公益性质。
主要保险种类:
该政策适用于: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及征管操作:
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可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
单位为职工购买的,视为个人购买。单位为每位职工购买的保险金额计入工资,按月税前扣除,标准为2400元/年(200元/月)。
如何享受政策:
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并获得税收优惠识别码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依法享受政策。
减税政策?四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折扣内容: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利润1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二)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
减税政策?五
简化的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供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空调、热水、煤气、居民用煤制品、食用盐、农业机械、饲料、农药、农膜、化工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延续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增值税免征政策
(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增值税抵扣政策
(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增值税抵扣政策
(五)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减税政策?六
继续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物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内容:
物流企业自有仓储设施用地,无论自用还是租赁,只要用于物流企业仓储设施用地,按照相应土地等级适用税费标准的50%,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合格大宗商品的储存。本优惠政策延长期限暂定为三年,即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享受税收优惠的物流企业定义:
从事至少一种仓储或运输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服务的物流企业;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正文有“物流、仓储、运输”字样。
享受税收优惠的仓储设施用地定义:
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必须在6000平方米以上(含6000平方米),储存大宗商品。
享受税收优惠商品定义:
大宗商品是指与人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矿产品和工业原料。
不属于税收优惠范围的土地:
物流企业存放食品、饮料、药品、医疗器械、机电产品、文体用品、出版物等工业产品用地。
物流企业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
正在建设或尚未使用的仓储设施用地。
非物流公司的内部仓库用地。
资料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标签: #税务总局:近三年为个体户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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