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个人所得税登录入口。大家都完成个人所得税登录入口的相关操作了吗?
上周,报税微博为大家介绍了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B表)的操作说明。今天,解释升级了。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C表)政策+申报操作说明在这里。
一、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两地以上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并在本市审核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体工商户、合伙投资者。
2. 强平时间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C)》及公司年度会计报表。
查看2016年本市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规定,请点击以下链接:
《关于做好本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沪地税函[2017]5号)。
三、申请方法
目前,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丙表)网上申报仅支持“上海市个人网上纳税申报平台”网页版,不支持微信版和APP版。
上海个人网上报税平台路径
上海税务网(https://www.tax.sh.gov.cn)首页——我要报税,或者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上海个人所得税网上报税平台链接地址:www.tax.sh.gov.cn/兹尔
登录注册界面(用户首次登录时需要注册),如下图。
用户成功登录后,进入上海网上办税平台首页,点击“申报管理”。如下所示。
用户进入“申报管理”界面后,点击“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C表)”。如下所示。
用户填写表单时,首先需要“基本信息”
用户可以点击“投资单位信息”中的“添加”按钮添加投资单位信息。如下所示。
用户可以点击“汇总申报明细”中的“明细”按钮,填写扣款明细。如下所示。
用户可点击《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项目明细表》中的“新增”按钮,填写减免税项目信息。如下所示。
填写完成后,用户可以点击表单底部的“提交”按钮,系统将跳转至“申报成功”界面。如下所示。
申报成功后,用户可以在“纳税管理”模块中查询待缴纳的缴费信息。如下所示。 (温馨提示:如果没有相关付款信息,请进入“申报查询”模块确认是否申报成功。)
用户点击上图中的“缴税”按钮后,可以选择三方协议和银联卡进行在线抵扣。 (建议用户通过三方协议优先纳税)。如下所示。
用户在线点击“确认纳税”按钮后,如果纳税成功,系统会提示扣税成功,否则提示扣税失败。您可以点击“继续纳税”进行还款。
来源:松江税务
标签: #个人所得税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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