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地税局关于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申报的通知税务app个人下载全省各参保单位:为完成失业保险参保明细申报及分解工作保险金010 -59000。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地税局工作安排,自10月1日起,全省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一律按职工详细情况申报失业保险费,不再单独缴纳失业保险费。汇总声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税务app个人下载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app个人下载省税务app个人下载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 2.请各参保单位登录“福建省失业保险登记网上申报平台”(网址:https://www.fjjyt.net)或“登录宝”平台(网址:https://www.fzxhit.com)进行申请用于失业保险人员的加减运算。人员增减具体操作请参见平台《操作手册》。未采用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3、参保单位增减员工成功后4个工作日,登录“福建省地税局网上办税系统”(网址:https://www.fj-l-tax.gov.cn/wbsys)或到当地税务局办理税款。在大厅窗口根据登记参保人员申请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 4、当月申报截止时间为25日(2月为23日)。当月员工增减情况将于每月25日前办理。当月25日至次月1日期间报告的员工增减情况,将计入下个月的记录。 5、参保单位2017年如需补报本年度参保明细,可通过增减人员网上申报平台更改“本次参保时间”进行网上申请或到失业保险办理窗口。组织将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6、参保单位可登录“福建省地税局网上办税系统”,在“资料”中下载“社保企业软件3.0.11.22完整版”(全省养老、失业保险费申报明细)下载涉税软件“通用)”,通过“媒体导入”申报失业保险费,企业端软件具体操作请参见下载压缩包中的《操作手册》。申领过程中,参保单位如遇参保人员增减问题,请咨询当地就业机构;如失业保险费申报有问题,请咨询福建省主管税务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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