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各行业税率一览表(各行业税率表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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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2021各行业税率一览表

1、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减免

20% 税率折扣

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文化事业建设费用

4、行政事业性收费

5月1日营业税改增值税前

2017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2021各行业税率一览表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的营业税纳税人,每季度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者营业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万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5月1日营业税改增值税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劳务和无形资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并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劳务和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万元),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可享受暂免增值税优惠政策。

2.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限不足一个季度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当期销售额按照实际运营月份。

其他个人以预付款形式租赁房产,取得的预付款租金收入可以在预付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享。小微企业分摊后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现行规定,实行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来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以下(季度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企业所得税

税率降低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文件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抵押贷款利率降低50% 计入应税收入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实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半征收范围实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月应征税额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且应征季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再缴纳的9万元以上(含9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微企业相关政府资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

将目前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具体收费项目包括:

农业部门: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注册证》审批费、《兽药典》、《兽药说明书》及兽药专业标准生产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费、拖拉机号牌(含号牌固定器、固定印章装置)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公共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分级证书费、国产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计量器具修理许可证评审费、计量评审员证书费、计量授权评审费;

林业部门:林权调查费。

资料来源:广州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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