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_兴业基金公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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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基金销售代理协议010- 59000,自2017年1月9日起即日起,公司新增民生银行为其子公司兴业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代理机构。

1、自2017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民生银行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服务。具体业务办理事宜请遵守民生银行相关规定。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详情: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https://www.cmbc.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0095-561

网址:https://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公司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该基金过去的表现及其净值并不能预测其未来的表现。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资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 月7 日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发送日期:2017年1月7日

1、公布基本信息

2、募集资金情况

注:(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研部门负责人持有基金股份总数不等于0股。

(3)基金管理人持有股份总数为0股。

3、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确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执行。根据《办法》相关规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的保证。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意味着将资金存入银行或存款性金融机构作为存款。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资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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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研部门负责人持有基金股份总数不等于0股。 (3)基金管理人持有股份总数为0股。 3、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

    2024年06月02日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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